生活人人們之間的經濟交往越來越頻繁,相互之間借錢周轉的情形也越來越多。私人借錢,借出容易還回難。出借人借錢給別人要考慮的首要問題就是對方會不會還錢,借款人賴賬不還怎么辦?如果出借人想**的話,是不是隨時都能**呢,如何確定民間借貸訴訟時效?
一、借款人賴賬不還怎么辦
1、沒有打借條,還能要回錢嗎?
根據最高****《關于****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》,借款人如無書面借據,要提供必要事實根據。因此,在沒有打借條情況下,出借人應提供其他可以佐證的證據,如證人證言、**人的書面或口頭證據、**物的相關證據、催要借款的證據、對方部分償還的證據及說明借款人逾期不還理由的證據等。如以上證據足以證明雙方債務存在,出借人仍可**。
2、打了借條,沒寫還款期限怎么辦?
我國《合同法》規定,當事人未約定還款期限的,借款人可隨時還款,出借人也可隨時要求對方歸還,但須給借款人必要準備時間。如果經出借人催告后對方仍拒不還款,出借人還可參照銀行同類**利率要其支付自催告之日起的利息。
二、如何確定民間借貸訴訟時效
民間借貸訴訟時效分無借貸期限合同和有期限借貸合同兩種情形。
1、有還款期限的借款時效:民間借款**的訴訟時效制度一般適用兩年的一般時效制度,有償還期限的,借款到期后,借款人沒有返還借款,**人明知債權已到期而債務人未能償還欠款,權利遭受侵害而不追索的,即明知權利被侵害之日起(借款到期日)兩年內不主張,即認定超過訴訟時效。
2、無還款期限的借款時效:實踐中,無還款期限的借貸合同大量存在,這些**的訴訟時效可以適用特殊的訴訟時效期間。如果符合《民法通則》第137條規定的要求的,可適用二十年的特殊訴訟時效,而非兩年的時效,否則將對保護債權人的利益造成損害,有違公平原則。如果無期限借貸合同超過了二十年的訴訟時效提**訟的,則喪失勝訴權。但通常以**人知道債權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兩年的訴訟時效。超過訴訟時效,原債務成為自然債務,不具有強制執行力。
總之,為了防止借款人不還錢,出借人一定要了解借款人賴賬不還怎么辦。如果遇到沒借條或者打了借條沒寫還款期限時,就可以根據上面的提示來找借款人要錢了,如果不知道怎么做的話,可以咨詢北京討債公司,公司專業為企業及個人清收各類欠款,我們承諾不成功不收費,無任何前期費用,歡迎廣大客戶來電咨詢成都收賬公司!